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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工业园区污水污染等问题,八部门印发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17  来源:生态环境部网站  字体大小[ ]

  据生态环境部网站消息,近日,生态环境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等污水污染风险防范 保障农业灌溉用水安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在国土空间规划管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环节,进一步规范农田周边、喀斯特地貌等风险较高地区,以及排放全盐量、重金属、有毒有害污染物等特征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准入要求,严防化工园区转移带来的环境风险。

  《通知》要求,推进农田周边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开展工业、畜禽养殖涉水问题排查整治,对工业企业排放特征污染物可能影响下游农业灌溉用水安全的,开展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加强排放管控要求。

  《通知》提出,进一步压实企业自行监测主体责任,出台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监测技术指南,指导地方因地制宜制定农业灌溉用水水质监测计划,加强农业灌溉用水水质监测协作,明确信息通报、数据共享、应急处置等要求。

  《通知》要求,加大现场执法力度,重点整治利用溶洞、渗坑、裂隙等非法排放工业废水、畜禽粪污等行为。加强执法司法联动和信息共享,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坚决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培训,提升企业守法自觉和基层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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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等污水污染风险防范 保障农业灌溉用水安全的通知》全文>>>

  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等污水污染风险防范 保障农业灌溉用水安全的通知》答记者问

  一图读懂 |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等污水污染风险防范 保障农业灌溉用水安全的通知

中国法制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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