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李晴)为贯彻落实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走深、走实取得实效,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把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2018年,王某梅因病死亡,留下了少量遗产。其子女刘某荣、刘某峰、刘某谦、刘某春、刘某琴、刘某英、刘某莲。七名子女分割母亲留下的遗产时矛盾激化,遂后原告刘某谦、刘某琴、刘某莲将被告刘某荣、刘某峰、刘某春、刘某英状告至法院,请求法院将遗产重新分割。经审理后判决,被继承人王某梅名下的房屋归被告刘某荣所有,被告刘某荣支付其他六位继承人各七分之一房屋价款。判決生效后,被告刘某荣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本的血脉亲情因遗产纠纷再次对簿公堂,刘某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了解到案件性质之后,执行法官认为,这是一起涉及到亲情关系的案件,血浓于水的亲情不能仅凭一纸判决断了关系,强制执行只能作为最后的执行手段,应该本着说理教育的态度去执行,以达到真正的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回归亲情。
于是,在执行法官高红梅的带领下,执行干警一行人来到了和龙市八家子镇申请执行人工作的地方,将其接到被执行人的家中。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本是亲姐妹,不应因为母亲的离世而变成陌路人,于是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将把双方当事人聚集过来,大家围坐在一堆,你一言我一语地和执行干警诉说案件情况。执行法官一直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并了解姊妹心中真实的不满源于何处。在听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后,执行干警向姊妺俩认真分析了情况,并说明了姊妺亲情的重要性以及为了与姊妹置气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在浓浓的家常中,渐渐拉近了干警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距离。最终,被执行人表示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天下午就去支付属于申请执行人刘某琴的房屋价款。
解铃还须系铃人,在家事案件中,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均以弥合亲情、化解矛盾为目的化解案件纠纷。执行是有温度和暖心的,执行是为了化解矛盾的,执行更是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我们在为其办实事的。在每一次的汗水中,在每一件案件的妥善化解后,执行干警的努力也深深刻印在人民群众的心中。在未来的工作中,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创新执行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坚定落实好为群众办实事、排忧解难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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